為何教師與大量女學生權勢性交完全沒在怕?

哲學星期五的策劃人,輔仁大學哲學系副教授沈清楷,藉由職務之便,唬爛女學生是跟對方交往,並跟女學生性交,然後等到東窗事發後再裝沒事,就這麼一個換過一個,有如把學校當成後宮一般。發生這麼豪洨的事情,但沈清楷仍有恃無恐,系務會議完全不出席說明,只在性平會的調查期限即將屆滿時發了一個鳥聲明,內容大致上是死都不承認自己幹過的事情,還揚言要控告公開此事的性交對象,原因很簡單,制度站在他那裡。

讓我們先看鄉民的一種肺腑之言:



是的,因為從法律來看,這在性交行為發生的當下全都是自願性交,所以沒有脅迫的問題。而即便教師倫理規範中有提到教師不可與學生性交,但只要沒有證據,當事人裝死到底,那誰也沒辦法證明教師真的有跟學生性交,事情往往如此不了了之,若無人關注,教評會也難以發動。所謂制度,就像中文的「法」這個字一樣,不只是有形的憲法、刑法、各種條例,也包含了「事物運行的規律、準則」的意思,制度,則可能含有體制、結構的意味。

所以受害者在權勢性交之下只能得到上面這種,嘲弄。

難怪乎沈清楷的好朋友邱建碩貴為系主任,對於學生的告發,可以用「學生有精神方面問題」,透過精神疾患的污名化來一筆帶過了,彷彿學生明明被幹了十幾次就跟沒被幹過一樣。




在這個案例裡,沈清楷開了十學分左右的必修,當然很有權勢,在很有權勢的狀況下,藉由唬爛的方式騙砲,就稱為權勢性交。

我想不到更好的解決方案,只知道實際上幾乎可以為所欲為。讓我們來想一個假想的案例。

假設,你被上課道貌岸然的老師給騙砲了,然後被像破布一樣扔掉,首先,你必須要有證據,才有可能證明你與老師性交過,否則性平委員也不知道要相信誰。然而誰被騙砲會蒐證的?你當初在被扔掉之前可是把對方當成德性完滿的好伴侶呢,除非再給對方多騙幾次,加深傷口順便蒐證,才有機會證明與老師性交過。

於是你轉而將事情公開,但沒有人知道你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。鄉民覺得你是自願,其中沒有半點欺瞞的成份,因此他們笑你傻、笑你活該、笑你自作多情。平常滿口性別議題的屁人,因為事情不明朗,所以也不敢提這件事半句,所以根本沒人關心。

在諸般壓力之下的你,因此不堪折磨,產生了精神疾患。卻被當成你所說的都是胡言亂語的佐證,使得你所說的更像是囈語,終於連你自己都懷疑自己是不是在囈語。其實性交根本就沒有發生過,自己還好好的,沒像破布一樣被扔掉。只有夜半驚醒時全身盜汗是真的,夢的內容全部都不記得了。都是夢,沒事。

知道這些可以幹嘛?以後當你的親人、愛人發生一樣的事的時候,你可以知道,別人只會有一個反應:「笑,笑就對了」,丁點救贖都不會有,想讓自己親人愛人嚐到相同滋味的人,就盡量笑吧、沈默吧。

看到這裡,或許,有些人的生涯規劃可以改成教師,反正全世界都只是講講,真有事情時,他們全都會站在你這邊。

而這個「制度」還存在著逆選擇的問題,真的相信對方、也就是「被騙」的人,不會蒐證。從一開始就預謀要騙人的,也不會留下證據。最後,證據所能證明的,反而只有沒有預謀要騙人的人,以及沒有真的相信對方的人之間的性交。這是「制度」的逆選擇問題,也許在各式各樣的選擇之中,就只是均衡如此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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