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「科學」嗎?醫學「科學」嗎?一點個人反思

我覺得要看科學定義跟你的尺度

在巨觀技術上,法律確實是一種主權如何進行統治與治理的社會科學

其次就進入到實戰角度、研究角度等等

比如說你說法理學是不是科學?

大家可能會覺得比較像哲學

然後法實證研究?我想大概沒有人會否認是科學

動點腦子,你可以不用一刀切開科學與不科學,其實,科學與否並不是太重要

現代人多數認知的科學

也不過就是一種類似「可再現性」、「具有自然齊一律」、「可否證(到這邊已經算不錯的認知了)」、「好像很理性」堆砌而成的信仰罷了,跟「拜關公會發財」根本沒什麼兩樣

事實上,大部份的人跟本搞不清楚科學的意思是什麼,包含科學家自己。甚至「真正的科學」存不存在,在理論前沿目前都還是一個爭議性的問題命題

不過我看包含從業人員也有不少還始終停留在「怎麼使用法律是不是科學」的奈米深度層面

我會覺得如果連各位有才華的法律人本身,其討論都仍停留在這種層級,其實非常遺憾也非常浪費光陰

其次大家都覺得醫學很科學?但其實醫學又真的科學嗎?作為技術,他當然是一種應用科學,然而如果你思考層級達到「醫學的目標就是消滅醫學本身」、「醫者之大願,唯獨天下無醫」,使得一切醫學成為物理學、生物化學、化學、生理學、病理學等等的各種科學,那時,醫學將會面目全非,正因為醫學作為「應用」科學,所「應用」對象是人類…….。

所以到最後,他其實是一個掛上了「醫學技術」(譬如生化、分子病理學、症狀學、診斷學)的皮的、本質上對人類生命與健康抱有終極關懷的人文學科。

如果說「萬事萬物數學化」的數學、物理跟哲學在光譜的左邊,那麼醫學反而其實是站在最右邊的,「人」才是這個學科的追求,醫學會不斷地朝其他學科輸出分裂的內容,譬如免疫學等等,而不是把一切都醫學化…..最具體的,就體現在日內瓦宣言(醫師誓詞)這件事上:

請問你看過學習物理或數學需要先發誓對科學忠誠的嗎?宣誓往往意味著什麼?先來看看那些需要宣誓的人:總統(大家可能不知道,沒有透過在中選會宣誓的過程,總統都不算總統,無法擁有任期內刑事不追訴的特權)、司法官、法官、律師,有人會覺得他們是科學家嗎?

當然,看病的話,你最好確定一下對方有讀完大哈不然會死。

其次是接下來需要發誓才能「偷看真理」的,大概就是電腦科學家,只是他們的誓詞,可能是《隱私權條款》、《版權聲明》跟《使用者條款》就是了……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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